近日陆续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显示,14个被巡视的对象中有7个地方和单位出现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10月23日 新浪新闻) 其实,对于官员及其亲属经商的现象,一直并不缺乏禁止性政策规定。有专家称,从1979年至今,随着100余项涉及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问题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陆续施行,一些地方家庭内部“官商结合”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遏制,但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不少官员以身试法,利用官权大肆敛财,官员亲属经商现象仍比比皆是。如山东省存在“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宁夏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子女及其亲属违规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园林绿化等”问题,新疆“领导干部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为何要禁止官员亲属违规经商呢?因为官员掌握着各种资源,包括政策资源、信息资源等,这些资源能够为亲属提供天然的竞争优势。官员亲属依靠其特殊地位和身份,经商办企业,获得稀缺资源,破坏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既导致了市场的竞争不公,又加剧了社会的分配不公;同时,官员亲属经商事实上还是 “隐性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官员通过亲属经商搞寻租腐败交易,洗白见不得光的黑钱,日益成为难于发现和曝光的新型腐败。 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公职人员亲属管理作了明文规定,但三令五申之下,为何官员亲属违规经商反而变本加厉、愈演愈烈?因此,遏制权力寻租,杜绝干部亲属违规经商,我们缺的不是禁令、规定,而是那些禁令、规定的执行力和惩戒力。这就要求我们在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同时,更要让官员及其亲属营利性行为“透明化”,以便政府和民众监督。通过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两手抓,我就不信刹不住这种歪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