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21日通报前三季度全省三级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其中,共判处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21件21人,较去年同期上升110%,有7件涉案数额超过1000万元。(新华网 10月22日)。 通报指出,今年1至9月份,河南全省三级法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499件3791人,判决1274件1884人,同比分别上升28.66%和20.55%。21件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数额超过500万元的有14件,超过1000万元的有7件,其中近半数是正厅级以上干部。 官员落马常态化折射出两个信号,一是我国的反腐力度再不断增强,这是可喜的;二是部分官员以身犯险的侥幸心理依然存在,这是非常值得深思和警惕,也必需深挖硬祛。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索贿受贿;二是利用手中的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收受贿赂,谋取私利。三是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大肆收受红包礼金、消费券等。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落马的官员都是因为绕不开人情、挡不住诱惑,开了一次“小灶”后,就越来越把持不住,才导致最后的彻底“沦陷”。 在这个物质横流的社会,单凭道德约束就能完全管好自己的人,实在甚少,特对是于手中有权力的干部,仅凭个人“自觉性”来约束欲望的膨胀,不是每个干部都做得到的。所以,如何健全制度、实行有效监管是当务之急。笔者认为,特别要注意“苍蝇”是 “老虎”的联系,一经发现必定要一视同仁、严打狠打、决不手软,同时也要注意将“苍蝇”化解在萌芽状态,不要等长成“老虎”时才落下板子。排毒是很难、很苦、很曲折的过程,但只要纪检部门和公众多予以积极联动、持之以恒的监督,相信彻底清除“蛀虫型”官员的那天绝不会遥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