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辽宁省多占住房的7名省级干部,已完成腾退移交;住房面积超标较大(超出中央规定面积50%以上,即正省级330平方米以上,副省级285平方米以上)的17名省级干部,按照房改当年当地的市场评估价补交超面积购房款。(新华网10月8日) 办公用房面积应如何确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早有标准。中纪委去年明确提出,要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等的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多占超配的,一律清退。前不久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也明确规定: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然而,依旧有不少地方置制度和中央要求不顾。辽宁等地均被曝出现省级干部、副省级干部多占或者超标住房的现象,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中央要求各级官员严格按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但部分干部仍以“储藏室”等名义消极对待。清退超标办公用房不了了之是对贯彻中央政策的极大伤害,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现象值得重视。政策的执行不能仅靠自觉,相关部门采取强有力的监督措施是相关制度贯彻执行的保障。 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从思想上、党性上深刻认识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狠刹“四风”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大力开展反“四风”和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措施办法,从源头上、制度上坚决刹住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大操大办、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等铺张浪费之风。 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追求,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正确处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与时俱进,深入实践,不断了解新情况,研究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力避“形式主义”,力求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