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委红头文件批食堂“拆迁任务重,菜里却没肉”,掀起了“红头文件”的新一轮闹剧,网友们不禁纷纷吐槽“啥事都敢发文”。(10月11日 新浪新闻) 近年来,尽管国家在规范“红头文件”管理方面开展了多次清理活动,有些“红头文件”在各方的努力下,寿终正寝了,但仍然还有其他百般荒唐的问题“红头文件”在苟延残喘,成为当地人们生活无法逾越的“违章建筑”,不得不引起人们更多的长期关注。 然而,五花八门的“红头文件”,在令人啼笑皆非的同时,不禁让人深思:为什么有些地方制定的违法“红头文件”还能轻易出台?究其根本还在于我国的法制建设不尽完善。这种凡事看“红头文件”行事的行政观念,从某种意义上讲完全是“唯上”意识的暴露,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众利益,降低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机关里的人都知道,红头文件是政府为管理某类事件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文件,它是行政管理的直接依据。各有单位制发的“红头文件”都必须有主要领导或其授权负责人拍板定案的签发才能生效。因此,要防止违法“红头文件”继续泛滥,在对形形色色的问题红头文件进行纠正、废止的同时,必须对它的签发人强力问责。吃一堑才能长一智,这是管住问题“红头文件”的不二法门。否则,好了疮疤忘了疼,红头文件“闹笑话”的闹剧,还会无休止的泛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