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末,网络上出现了湖南省衡阳市信访局局长罗卫华与一名纪委女干部“车震”的帖子。网帖所指的罗卫华对南都记者坚决否认此事,并向衡阳警方报警。昨日衡阳警方确认,经刑侦和网监部门联合办案,两名发帖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拘留。(南方都市报 2014年10月9日) 网络反腐,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腐败事业的新方式。当今,网络发言渠道更为完善,更多的人倾向借此发表观点,其中也包括发帖举报等方式。一时间,各大论坛纷纷出现“伸冤”、“鸣不平”者。 官方网络举报最早出现在2003年。那一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而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中央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月均2700件。而最高检提供的数字显示,全国网上举报案件数量年均达3万多件。 由此可见,网络举报的成效显而易见。然而,网络是个“大世界”,信息浩如烟海,其中必定夹杂不实信息甚至谣言。网络举报的重要一环,便是充分核查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就如衡阳信访局局长一事,两名发帖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拘留。不过,我们不能因为不实信息过多而“因噎废食”,对于长处应该发扬光大,对于不足应努力改正。此外,反腐倡廉不能过分依赖于被动的举报受理,还需靠党员干部的自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