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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48万元换来11年刑期”警示了啥

时间:2014-10-09 09:22来源: 作者:木子毅 点击:
受贿罪的罪名想必很多人都不会陌生,要说贪点小便宜可能很多人不以为然,但要说起论罪也会很自然地警醒不少的人。公职人员中其实本身也确实有着想腐但缺乏腐败土壤的人,更不乏想腐但不敢腐之人。而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科原科长李世洲则是属于身边有着

李世洲,男,38岁,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科原科长,非法收受贿赂48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每次都把收到的钱藏在床垫下,然后分批次打进他父母的账户里。(腾讯新闻网  10月7日)

受贿罪的罪名想必很多人都不会陌生,要说贪点小便宜可能很多人不以为然,但要说起论罪也会很自然地警醒不少的人。公职人员中其实本身也确实有着想腐但缺乏腐败土壤的人,更不乏想腐但不敢腐之人。而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科原科长李世洲则是属于身边有着腐败土壤,想腐且没有抵制住金钱诱惑而走向腐败深渊的人。最终的结果是,他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他用自己的人生光阴和自由为受贿的48万元买单。如此的结果警示了啥?

单从报道披露消息来看,李世洲在2011年春节前以给父母拜年的名义收下一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而后又帮忙收学员获取好处费……如此,一步步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先不说在此之前,李世洲是否还收取过别的“好处”费,仅从李世洲以给父母拜年名义收下1万元现金来看,李世洲本身有着对金钱极度的渴望,对到手的“好处”更是不假思索,坦然受之,可想而知,李世洲内心是想腐的,同时也不难感觉出李世洲心目中不敢腐的想法并不是那么强烈。但凡他心目中不想腐不敢腐的想法稍微强一些,对这不劳而获的1万元是断然不会接受的,当然,如果没有接受这种不劳而获的“好处”,或许结果也不至于如此。

“事出则有因”,李世洲看起来平平常常不经意中就犯下的受贿罪也同样如此。在这“受贿48万元换来11年刑期”的案件背后给广大的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就如同成功不是一蹴而就一样,腐败也并非没有源头的,要从思想上绷紧廉洁之弦,从宗旨意识上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从内心真正地坚定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决心。如此,才不至于锒铛入狱之际才悔不当初。(文/木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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