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彩民揽下至少100注双色球头奖,奖金5.2亿。很多网民不是羡慕嫉妒恨,而是质疑公正性,甚至有人说是“在编童话,以引诱更多人去买彩票”。打开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彩票官方网站,往往有详细的大奖得主的个人资料,包括照片、姓名、获奖感悟等等,相反的是,中国中奖者的信息被藏得严严实实。为什么素来强调个人隐私的西方国家,对于巨奖得主的信息,反而表现出更多的公开性呢?(10月7日《新京报》) 对此,有网友评议论:“中国彩票的实质就是:虚构一个不劳而获的人,去忽悠一群想不劳而获的人,最终养活一批真正不劳而获的人。”公众质疑也是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我们的彩票发行的公信在一次次事件中蒙垢:扬州“彩世塔案”,西安“宝马彩票案”,从双色球伪造开奖直播画面,到深圳的木马制造3305万元福彩大奖,无一不在告诉我们,万万不可迷信于彩票发行机构自说自话。千疮百孔的彩票公信力留给公众的印象就是一句广告词:一切皆有可能。 在我们的印象中,中奖者的概念基本停留在“蒙面”、“某先生”等方面,现在看来,还可以增加一项——“连夜撤离”。彩民出于自身考虑,希望保守他的个人隐私;而公众为了公共利益,为了增强彩票发行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要求公布中奖者个人信息,以加强监管和监督,这就存在利益的博弈。比起有些部门动辄泄露举报人身份,彩票管理部门誓死扞卫彩民身份的做法,看起来应予肯定。不过保护彩民隐私权不宜过度,尤其是在公共利益面前,特定人群的隐私权是有限的。 诚然,个人隐私权要保护。换个角度说,相信大部分人中了大奖后,可能都希望保密,不想自己因为中大奖而让生活不得安宁。但彩票作为慈善事业,其公益性又决定了公众对其有知情权。这种知情权包括了彩票操作的整个程序,大奖得主的个人信息自然也是其中一部分。而且,购买彩票者既然明知买彩是投身于公益,他在买彩时就应该意识到,中大奖后他的个人信息就不再是隐私,理应对公众公开。这就如同你参与了这个游戏,就应该接受这个游戏规则一样。 在国外,比如在彩票业发达的美国,专门立有一部《记录公开法》,里面明确规定,中奖者必须公布姓名和所居住的城市等个人资料,公民则有权到政府部门查询相关资料。而这也是多数国家和地区通行的做法。特别是以政府信用为支撑,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公彩,更有必要向社会公布其运作的整个过程,尤其是大奖的最终归属。反观我们,在保护中奖者隐私权和保障公众知情权之间,并未取得很好的平衡,以致公众对彩票大奖得主的真实身份存疑待解。而这显然也是彩票管理进入立法阶段必须解决的一个难题。 再说作为公益性事业,彩票筹集资金的数额、去向、用途必须透明公开,开奖过程必须透明公正。如果在程序操作上欠缺必要的透明度,将给“暗箱操作”提供某种可能性空间。根据财政部规定,国内彩票收益做如下分配:50%作为奖金返还中奖彩民,35%作为公益金收缴国库,15%为发行费用,其中彩票发行中心提取3%作为管理费用。然而,实际操作时因缺乏政府之外的“第三方监督”,彩票收益的分配是笔糊涂账,彩票公益金的投向和使用更系一笔糊涂账。 不得不说,现有政企不分、监管不力的彩票发行体制让彩票开奖拥有太多操作的空间和作假的可能。我国从1987年发行福利彩票,1994年发行体育彩票,时至今日,除政府之外,有哪个机构和民众知晓国家这些年累计发行了多少彩票?其中上缴国库的公益金总额又有多少?巨量公益金收入具体实施了哪些公益项目或“转移支付”?而总量同样惊人的3%的管理费又是如何花掉的?既然深圳彩民可以通过植入木马病毒的方式伪造千万巨奖,其他彩民凭什么就不可能通过更高超手段骗取5.2亿巨奖呢?假如再有内部人员参与呢? 面对动辄摇出数亿元大奖的中国彩票,有评论调侃:彩票兄弟,请放慢你飞奔的脚步,等一等你的彩民,等一等你的透明,等一等你的监督!不要让巨奖存疑,不要让木马克隆,不要让福利成为黑箱。慢慢走,让每一个彩民都享有公正和尊严。你所花的每一分钱,都不应该被阳光抛弃。如何完善彩票操作程序?不妨从公开大奖得主身份开始。(文/风青杨 微信关注:qingyang7788)原博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59859d0102v6r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