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城国税干部因为女儿与其老师发生口角,为替女儿出头,殴打应城一中教师”在网络上疯传。9月23日7点,湖北省国税局办公室回应称,“应城国税干部陈某殴打应城一中教师”确有其事,应城市国税局已对陈某进行停职处理,陈某将承担许老师的全部医疗费用。(9月23日 网易网) 宁强县住建局闫某在会所打人的事件还没有淡出人们的视线,这里又冒出了国税局干部殴打教师的“新闻”。要说二者的共同点,无外乎都是有党员干部的影子,都有一定的权力,在外都喜欢出出风头、耍耍威风。这两人都用“武力”解决眼前问题,确实一时出了一口恶气,却在民众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从应城国税局这名干部的作为来看,其实事件本身起因非常简单,且也受害者——学校老师也是在学校正常管理而已。学生上课睡觉,虽不是极大影响课堂环境,但对于爱生如子的老师来说,若不在平时规范学生的学习习惯,势必对其今后的学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老师上课通过罚站的形式惩罚一下,也是为了学生注意自己的上课行为。面对老师的惩罚,学生当然自觉有几分委屈。而此时,站在学生背后的家长也应该明白自己孩子在课堂的表现,是不是孩子睡觉,老师就不能管了?不应该管了?如果这样,那岂不是更寒家长的心? 只可惜,面对孩子被罚站的“委屈”,身为干部的家长并没有弄清孩子被罚站的缘由,就认为老师之错,不分青红皂白打得老师头破血流。这样粗鲁的方式、霸道的方式只能让自己臭名昭著,声名狼藉。而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更应该检视自己是否应该合符公务员道德规范,是否符合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是否维护了国家机关单位形象。所以,这名国税局干部直接出手殴打老师,不但行为欠妥,而且还影响党员干部的形象。 从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出手打人的干部目前只受到了暂时停职处理,而对于殴打老师本身的行为却并没有受到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没有受到严厉的惩处,这还是执法的不严格,执法带有选择性。这样的话,相信以后还有某些党员干部只要不顺心不如意,也许依然敢于出手打人,毕竟最终也只是停职检讨而已。所以,对于干部打老师事件,若只是止于停职,岂能服众?岂能平息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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