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乡县人民政府获悉,该县人防办主任(正科级)杨红彦无故脱岗7个多月,无法确定其行踪,县政府无奈,贴出公告寻人,要求“5日内向中共内乡县委、内乡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到,并在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逾期则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9条第7项予以处分。”(9月22日新华网) 对官员“失联”现象,可能不少民众心中早有了判断方向,将其与“腐败”“潜逃”等词汇联系在一起,且不乏事实作支撑。但不可能一遇官员“失联”,就言之“潜逃”,比如山西灵石县坛镇乡国土所所长曹方下车小便失踪,目前已被证实死亡,全民大猜想的结局成了悲剧。 官员跑路慌张失措,但一些地方政府对此的态度却显得无比“淡定”。比如,郭宜品“失联”40多天后,当地政府才向媒体证实这一消息;而这一次,从杨红彦无故脱岗到内乡县政府张贴公告寻人,更是相隔了7个多月,时间跨度之长,实在是有违常理、令人咋舌。 或许正是出于同样的“担心”,在脱岗7个月后,再加上“家人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有关部门想到了动用政府公共资源找人,貌似是“人性化”十足的体现,毕竟比起大街上被当作城市“牛皮癣”的寻人小广告“高大上”多了。 在对如此“礼遇”感到意外之余,有些问题却不得不反思。《公务员法》有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别人都7个月不上班了,为何如今才有所表示?而且不是辞退,反而要再宽限五日!这就让人纳闷儿了,公务员到底有多大的旷工自由?七个月零五天?可悲的是,有关部门不知害臊,反而上网秀对职工的关怀与仁慈,这不就是表错了情吗? 官员失联如此之久,动用政府公共资源找人,看似人性化十足,但背后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容小觑。失联官员肯定必须被找到,但有关部门的工作方法与态度,也有必要进行认真反思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