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江苏睢宁高级中学要修新校区,开发商张某找到校长想承包工程,因实力问题,遭到校长拒绝。可几天后,校长却得到指示,不但工程必须给张某,而且工程款还得及时支付。(新华网 9月11日) 事件缘何发生得这样斗转星移?原来,都是因时任县委书记的蒋国星拍了板。看到这里,果然不出网友们所料,开发商张某为了感谢蒋某的厚爱,先后分17次,送给蒋国星人民币61万元,美元2万元,购物卡2万元,折合人民币近80万元。 这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职务的“金勺”为自己“舀进”贪腐之食的典型案例。 在笔者看来,最有机会涉足“职务犯罪”的人群非“一把手”莫属。据中纪委统计,前几年,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总数的1/3以上,在十八大落马后的近50位省部级及以上的高官中,就有近40人担任过地方行政首脑或党委书记。这些掌权之人利用“优势资源”进行职务犯罪,不仅给国家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和损害,更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之前,中纪委就提出了“开箱晒权”的构想,决心要将“一把手”的特权彻底关进制度的笼子,所以,笔者期待着各地能对打出这张“王牌”,运用分权制度、 3D(岗位风险排查及防控体系建设、进社区进家庭、德的反向测评)监管模式等方式握紧“一把手”,真正让一把手的用人权、决策权和财经权在阳光下运行。 正如某律师说的那样,“掌握某一个领域的实权部门,权力比较实,腐败的风险就比较大。在那个位子上就有人给你送钱,所以没办法,自己要是没有抵抗力,就防不胜防。”鉴于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对于要职的监管,要出台针对性强的监管措施,必要之时更应“量身定做”监管措施。在不断加强个人廉政教育、设置岗位风险等级的同时,更要出台科学、严密制度法规,严格约束要职的权利,让他们时刻铭记“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从不想腐、不敢腐到不愿腐、不会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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