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届湖北孝感市委委员李海华,以非正常死亡的方式结束自己的仕途。他更显赫的另一个身份是孝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4年7月9日上午9时许,他从自己位于孝感市政府11楼的办公室坠下身亡。(据8月15日新浪网) 李海华,这名农家子弟出身的官员,这名地厅级干部,以一种最简单直接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留给了世人各种揣测。然而,他的突然死亡,并不能改变他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被掩盖,群众依旧在关注,纪检仍旧会调查,对李海华而言,他的死,毫无意义,一个连死都不怕的官员,却害怕被调查,是心虚还是愧疚? 近年来,官员非正常死亡数量和比例都在大幅增加,而其中“畏罪自杀”者也多有发生,李海华不是第一个,更不会是最后一个。但是从新闻中的内容来看,李海华似乎又有所不同,他的官场仕途,他的心路历程,似乎都极为丰富。然而,他的自杀,到底是心虚还是愧疚呢?值得探讨。 笔者认为,从新闻中报道的事实来看,李海华有经济问题的事实已经无可争辩,事前他还曾和同僚聊天,言称自己压力很大,由此可见,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已经心里有数,而对即将到来的调查,心中必定十分惶恐,怎么办?就是那段时间李海华日思夜想的事。其次,作为一个农家子弟出身的官员,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是更有愧疚感的,从他曾说对不起组织可以判断出,他临死前心中充满愧疚。 心虚有之,愧疚有之,然而无论是心虚还是愧疚,法律是无情的,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官员的自杀是心虚或愧疚,都不值得同情,连死都不怕,却怕负责任,这样的官员,注定被淘汰。唯愿官员少一些“四风”,多一些实干,“为人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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