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5日),疑被顶包死者的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大连警方已撤销4年前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于8月11日重新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认定,“李鹏醉酒后驾车撞击护栏,致乘车人吴风涛当场死亡,李鹏及乘车人车文臣、董晓丽受伤,事故发生后,李鹏逃逸。”而4年前的事故认定书称,“死者吴风涛系驾驶员。”(人民网,8月26日) 让死者安息,是生者的一份慰藉。然而,在本案中,让死者死得不明不白,死后还冠以酒后开车的罪名,这又让死者何以瞑目,让生者情何以堪?究竟是谁有如此神力,能让死者“死而复生”?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事情还得从多方面去分析。 作为真正的肇事者李某,难逃其咎。从死者家属所说中,我们得知,肇事者李某事后多次找死者家属求情,并承认了是自己开的车造成的事故,还承诺给死者家属20万元的“封口费”。虽然这些尚属死者家属的一面之词,但从最近李某已经被批捕的消息来看,其真实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 作为车内同行的其他两位乘客董某和车某,有说谎和作伪证的嫌疑。为何在交警第一次询问做笔录时,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是李某开的车,而在第二次询问做笔录时,他们却又异口同声地改口称是死者吴某开的车呢?观众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前一个“异口同声”是因为那是当时谁都清楚的事实;而后一个“异口同声”是经过“演练”和安排的。现在看来,这种推敲应该不无道理吧! 作为承办该案的具体工作人员,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何在两次询问笔录有如此大的差异时,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片面地认为后面所说的内容是正确的呢?难道“导演”在“彩排”的时候,他们也是“演员”? 作为死者的家属,也有纵容和放纵事态发展的嫌疑。明知道死者不会开车,而且肇事者也“登门拜访”过,为何在警方出具了是死者为驾驶员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在长达四年内,没有过多地质疑和检举揭发?难道他们也被“导演”安排过“节目”? 值得庆幸的是,四年后,真正的肇事者被正式批捕,新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千呼万唤始出来”,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