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罕见病就是发病率极低的疾病,又称“孤儿病”。罕见病虽然是少数,但也不能因为是少数而被忽视。在我国有约1680万个罕见病患者,他们目前面临着同样的困境:一是无药可治,二是有药吃不起。面对有药吃不起,望药兴叹,对于患者来说更是一种绝望,这同时也反映出社会保障体系缺失的问题。罕见病的社会知晓度低,不利于得到善款,所以患者不能全部寄期望于慈善机构,希望政府能够承担起职责。 面对昂贵的医药费,罕见病的用药却没有在医保的目录之中,得不到社会的救助,政府也没有采取措施。罕见病患者就像社会的弃儿,求医无路,就业无门,在社会的生活中受到种种歧视。这与我们的医保理念和社会价值观是相违背的。每一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罕见病患者也不例外。对于一个罕见病患者来说,生命是宝贵的,更是昂贵的,所以不能让罕见病患者成为“社会的孤儿”。就我国的国情,救助罕见病患者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这不仅需要个人和社会的力量,更需要政府出大力制定保障体系。 罕见病药物的研发耗资、耗时巨大,并且罕见病患者少,市场小,病因复杂,基本上处于医学的边缘。对于一家商业机构来说,盈利占主导地位,对于研发罕见病用药的确存在着较大的风险。这时政府就成为罕见病患者唯一的希望。 如何让罕见病患者看见希望的曙光? 首先,政府应完善罕见病医疗保障体系,将罕见病患者的用药列入医保名单。然后政府出资建立专门的医疗机构。其次,政府加大研发上的投入,培养专业的研发人才。再次,政府制定鼓励企业研发药物的奖励机制及优惠政策,调动企业研发和生产的积极性。最后,政府出台关于罕见病和罕见病药物的法律法规,罕见病患者和用药收到法律的保护。 政府只有对待罕见病患者像对待自己“生病的孩子”一样,尽到自己的责任。让自己的“孩子”看到生的希望,看到希望的曙光,这才是一位合格的家长,这才是一个受人民拥护的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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