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官员“酒后猝死”,镇政府花75万元“摆平诉求”:近日,这起今年初发生在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沙坪镇的“酒后猝死”事件,因群众举报,引发公众轩然大波。8月16日,乐昌市有关部门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赔偿协议”是镇政府擅自与死者家属达成,镇领导还擅自决策“动用财政资金”支付高额赔偿,一名镇主要领导“涉嫌严重受贿”……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新华网,8月18日) 据报道,这是当地一位承包经营该镇水电站的老板的酒席,邀请了沙坪镇班子成员10人吃晚饭,席间喝了酒,当晚副镇长黄宜宾突发心肌梗塞死亡。尽管时隔大半年,在沙坪镇,不少当地群众谈及这场晚宴仍记忆犹新。“人死了以后,家属就闹得很厉害,这让镇上很多人对当晚喝酒的事一清二楚。为了平息事端,最后镇党委书记彭仁学拍板决定动用政府相关财政资金用于支付黄宜宾家属75万元的高额赔偿。 近年来,各地发生了多起醉酒致死悲剧:安徽祁门民警酒后摔倒致死、广西来宾副镇长醉死食堂、湖北恩施地税干部酒后猝死等等。这些“酒后猝死”而被追认为“酒烈士”的事例也屡见不鲜。一桩桩鲜活的例子在前,而“酒烈士”们却依然前赴后继是为什么?答案大概就是有公款为身后事埋单吧。尽管国家相关法规明文规定,财政资金使用是直接为行使和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对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有一整套严格要求。其中专项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不能挪作他用。但为了安抚“酒烈士”家属,平息事端,本应用于改善民生、保障国家职能的财政专项资金就变成了抚恤金。 试问,公款埋单就是如此的简单?什么样的逻辑才能让这些领导作出拿公款为“酒烈士“埋单的举措?笔者认为,频频见报的“酒烈士”事件,归根到底还是党员干部“四风”问题的顽固性。 从党的十八大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四风”问题一直都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要求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真诚为民服务一直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上诉地方政府,不仅没有转变工作作风,没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然结交有钱商人,组团出入高档酒楼,还在死人之后公然拿出纳税人的钱为其行为埋单。这不仅仅是一个地方政府的个别行为,从全国前赴后继的“酒烈士”们身上来看,这种公款为其埋单的行为已经愈演愈烈。 那么应该如何根治干部“四风”顽疾?笔者认为,首先要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接着要严明纪律,树立正确引导。政府部门要从自身出发,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干部行为;其次要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群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电话、网络、信访等举报渠道;最后要严肃查处典型,增强惩治的威慑力。有关部门应对此类事件应严肃处理,对涉及到的人员应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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