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阳晚报》报道,8月6日下午,沈阳进行地税发票2014年第八期摇奖,结果显示:一等奖,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开票时间6月16日。据辽宁广告职业学院相关负责人刘老师介绍,学校是7日从税务部门获知中奖消息的,校方立即与沈阳市地税局取得联系,核实无误后,立即给中奖学生打电话报喜。据了解,该在校大学生家境贫寒。得知消息后,还以为是欺骗电话。(8月10日《京华时报》) 交5800元学费,中80万大奖——这种故事听起来就像传说。更多的人,听说过或经历过的中奖故事可能仅仅在于“中了5块钱”的发票奖。不过,奖金无论是多是少,哪怕是吃方便吃到了卤蛋,都会给人一定的意外和惊喜。至于寒门家庭,能够因为这80万奖金实现发家致富,改善生活质量,则也算税务中奖机制的另一份功绩。 不过,遗憾的是,许多城市都取消了“有奖发票”。“中奖发票”已经逐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国民记忆”。至于取消“中奖发票”的原因,相关部门之前给出过一些解释,比如,现在国民的纳税意识已然提高了许多,而且,已经经过了“费改税”时期的阵痛;再者,当下的纳税机制已经越来越完善,只要开发票,纳税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因此,之前用物质奖励、设立“中奖发票”等方式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做法,已然没有那么必要了。 笔者要说的是,税收的基本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中奖发票”其实是一种非常实际的回馈纳税人的形式。如这位大学生一样能够让家里脱贫,则可谓“中奖发票”的积善积德;而即便是小额奖金,也会让中奖的纳税人感觉到自己是被眷顾的幸运儿,幸福指数也会陡然上升。如果仅以现实因素计而取消“中奖发票”,则功利十足,甚至还有点过河拆桥的味道。 国人纳税,自然是义务之举。但是,眼下一个很重要的现实是,当人均收入总让人感觉拖了祖国后腿,人均税负便必然成为公众的精神负担。前段时间,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省区市的财政数据已相继出炉,2014年全国人均宏观税负水平约为6338.76元,人均宏观税负前三甲是北京、上海、天津三个直辖市,分别为20347.8元、19192.8元和17993.5元,人均宏观税负最低的3个省份为河南、甘肃、西藏,分别为2846.7元、2580.6元、2454.7元。税负的高企,让许多纳税人都在帮助政府思考“税收如何更好回馈百姓”的问题。 当教育、医疗、计生、房价都成为国人心目难掩的痛楚,公众总会质疑税收“用之于民”的效果。此语境下,无论是国税还是地税,又何不将“中奖发票”重新搬出来呢?至少“中奖发票”有一定的中奖率,这会让纳税人直接感觉到“纳税光荣”,还能让纳税人亲切地感觉到政府税收“用之于民”的原则,更会让普通百姓的生活多一份乐趣和谈资。因此,希望“纳税中奖”不应该只是传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