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华东地区的一位民营企业主自寻短见,所幸抢救及时挽回了生命。走上绝路的原因,是当地政府拖欠工程款,他因此背负了几百万元的高利贷。 政府“老赖”绝非个案。最近,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政府拖欠工程款现象有所抬头,“官赖”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长期拖欠债务,有的“新官不理旧账”,有的玩起资金“躲猫猫”,致使法院的还债判决书俨然成了“法律白条”。 自古就有一句俗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时至今日,似乎被一种新型的债务关系打破,甚至颠覆了。那就是“政府债主”。只要是政府拖欠的债务,仿佛也就是“欠债不还天经地义”了。这样的债主拖欠其债务来不仅光明正大毫无愧疚,就是“经官动府”法庭判决,也动不了人家一根毫毛。要想把帐要来,最后还得让步妥协,不是把欠账单大幅度的打折,就要请客送礼好话说尽,甚至要给予一定的回扣。总之,“官赖”,不仅水火不怕,油盐不侵,更有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味道。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善用公帑,量入为出,理应是干部理政的要义。但一些人,花起公共资金来大手大脚,欠了债又左推右躲。欠账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是作为公权、强势一方的政府部门?这种事前谋划失策、事后逃避责任的行为,无疑有损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有违法治精神。“官赖”逼得“债主”濒临破产,“债主”辛辛苦苦干活却拿不到工钱,政府公信力被这种行为破坏得一干二净!如果继续耍赖下去,戕害的不仅是政府形象与公信力,更是对法治社会的嘲讽,阻碍了法治中国的推进,背离了政府服务于民的宗旨,更会让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毁于一旦。 对于“官赖”,不能姑息迁就,必须让他们为毁坏公信付出代价。古人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人若不讲诚信,便不配做个人。“民赖”且为人所不齿,“官赖”更不可饶恕,最好是将其撸下政坛,一个失缺诚信,坠越做人底线的人本来就没有资格在政坛上发号施令。如此严肃整饬,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是一个有力有效的教训和震慑,惟此才能从根本上树立民本、诚信的官风,彻底消弭“官赖”的丑象。 当前,全社会正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24字的基本内容中,“诚信”占有一席之地,这彰显了诚信建设的重要。“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如果各级政府和干部以诚待人、守信办事,就会激发更多正能量,推动“诚信”二字在全社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