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党某因涉嫌强奸女下属,被洛川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8月6日,洛川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去党某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8月8日《河南商报》) 官员开房、通奸、强暴,在时下已算不上新闻,媒体上隔三差五就会有相关消息曝光。从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党某强暴女下属来看,也未能逃出权力这剂“春药”。笔者认为,从该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还真不少。 今年3月24日,党某被任命为城管局长,截至8月5日案发,屈指一算还不到5个月时间。而党某在任命城管局长之前为一镇党委书记。从某种程度上说,其也应有一定的党性修养,可就是这样的人,为何不如兔子,吃起了窝边之草?一个基本道德都没有的人还何谈共产党员的纯洁性,不知是如何混进党员队伍的?当然,是入党前就不够格,还是入党后腐化变质,这对组织部门来说不得不是一个追问。 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沦落为涉嫌强暴犯罪,其应不是一朝之事,那么在其思想行为演变过程中,相关部门及管理者为何就没能发现一点蛛丝马迹?从某种角度上说,组织部门对一个干部的任命是相当慎重的,有考察等相关程序。不知道思想行为如此奇葩诡异的党某是怎样得到上级部门赏识任命的。依笔者看,应彻底查查其在任职镇党委书记期间,是否也存在类似的行为,或违纪违法行为,说不定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去年东莞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就因强奸女下属被查出贪污,有9官员也因此而落马。 一名局长半夜11点还能以工作为由将女下属从家里叫出,由此不难看出,在该城管局里存在的家长制管理模式。试想在这样的环境之下,还有何法制、制度可言,在党某心中强暴女下属也就不是法与不法的事,对女下属霸王硬上弓不过就是风花雪夜的一场戏。 作为女下属,被男性领导独自半夜叫出门,难道对即将发生的事没有一丝一毫的预见性?到底是不敢拒绝,还是不能拒绝,更或是不想拒绝?这点真值得拷问。又是否如一些网友所讲,该女下属与党某之间只因提拔、晋级、金钱等未达成某种默契,而让两人的私会变成了强暴。当然这不得不说到强暴成立的条件,强暴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不知在该事件中,党某对该女下属是否采用了殴打、捆绑、威胁等手段。最终这一切的一切,还须公检机关的调查结果。 笔者认为,要真正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还须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加大对无伦理道德官员的查处力度,使其不敢、不能、不想逾越雷池半步。二是加快立法进程,用立法的方式来保护职业女性不唯命是从,不受上级私自强制“陪同”等违背意愿的骚扰和性骚扰。三是强化职业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随时警惕身边的潜在威胁,敢于向丑陋行为和不法行为说“不”。因为杜绝性侵、性骚扰,女性的自重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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