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管理监狱财务的权力,伙同上司非法套取服刑人的伙食费用供领导赴港澳出差,咸宁监狱一名狱警夏某因受贿、挪用公款及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刑2年2个月,因其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昨在武汉中院二审开庭受审。 在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席卷全国,一时间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之风成为了主旋律,全国通报了一大批违纪者,可是就是有一些领导干部敢于顶风作案。这名狱警和他的上司是执行了规定,下调了了伙食标准,但却不是自己的,而是被管理的服刑人员,省下来的钱没有上缴国库,而是供领导赴港澳出差,看来这位狱警不惜犯罪巴结上司,而这位上司又冒着风险出差,确实成为了不良风气的典型特征。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下属。近些年来官场出现了一些怪现象,就是官场腐败窝案迅速膨胀,一些腐败大贪提拔起了一批腐败“急先锋”为自己打头阵,一时间似乎与上司一起贪成为了快速升官的一种便利通道,因此使得一些领导干部为了讨好迎合上司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查处一个官员就会牵涉出众多官员,就连媒体在报道贪官时都爱联想,哪位贪官是哪位贪官的老上司,哪位贪官和哪位贪官有过交集。 “风气不清,腐败难治”,治理腐败大案、窝案必须先整治官场不良风气,铲除官场的一些“潜规则”,要重创腐败团体,充分发挥震慑力,就要发挥制度优势,主动出击,着重完善以下三种制度,一是完善用人晋升机制,杜绝人事晋升方面领导搞“一言堂,一人算”,要真正以实实在在的硬指标考核官员。二是完善制约机制,在权力分配上要做到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只有把权力的网编大了,使得官员才不容易抱团腐败。三是完善惩治机制,对于窝案敢于一窝端,对于腐败窝案里举报有功的人员要从宽处置,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还党员干部队伍一个风清气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