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广西、广东、山东等地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采取施工方垫资、BT项目、合资建设等方式,进行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但因财力困难等原因拖欠施工方债务,造成部分施工方陷入困境,这些“政府债主”多次讨债未果,不得不借高利贷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债务利息,有的不堪重负濒临破产,有的甚至轻生自杀。(8月6日《经济参考报》) 一个本来看重并拥有公信的政府部门,如今竟然像街头的泼皮牛二一样,成为“官赖”,委实出人意料;而且,此举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也令人匪夷所思。 对于“官赖”,此前不乏报道,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当地党政机关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判决,累积债务金额超过18.5亿元;河南通许县大岗李乡政府在十多年间,欠了政府职工食堂的承包者近70万元;海口秀英区东山镇一饭店被该镇政府以打白条的方式吃垮后,14万多元的吃喝款拖了17年仍没还清;最具悲剧意味的是,3月27日,承建安徽萧县市政工程的包工头杨永,被政府一直拖欠数千万元建设款,要债无果又不堪债务重负,绝望之下吞药自杀…… “官赖”相比于普通“老赖”,似乎更加有恃无恐,因为手中有权,银行、被欠债人甚至法院都不能拿他怎么样。再加上缺乏问责、惩戒,主持“官赊”的官员该升迁的升迁、该退休的退休,而继任官员不仅不理旧账,有的反而效仿、攀比,继续大胆赊欠,导致“官赖”雪球越滚越大。 “官赖”是对自身形象的毁灭。一般而言,层层选拔也好,领导指定也罢,一个干部能够成为管理一方的官员,那么至少没有三把剪子,也有两把刷子,有那么点本事,有那么点官样。然而由于权力不受制约,加之挥霍无度,最后堵不上亏空还不起欠账,只好狐假虎威,一赖了之,为了肚皮不要脸皮。 “官赖”是对政府公信的荼毒。如果说一个人耍赖,丢失的是私人诚信,那么毫无疑问,一个官员尤其是一个“一把手”官员耍赖,伤害的就只能是政府公信了。这样不讲诚信的政府,在百姓眼里,已经沦为为稻粱谋,与巧取豪夺的强梁没啥区别。 “官赖”是对国家法律的践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自古而然,也是法律明文规定。“官赖”赖账,既是对法律的蔑视和践踏,也是导致农民工讨薪难的重要推手。这些年,尽管政府三令五申,联手讨薪,还有法律保驾护航,但依然难以破解讨薪难。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官赖”作怪,抹完了嘴不认账,没钱不还,有钱也不还。 “官赖”之所以形成,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奢靡与腐败——贪得无厌,寅吃卯粮,有条件要腐败,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腐败。 对于民间“老赖”,现在的治理办法是,给他上黑榜,禁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银行贷款或办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这些信用惩戒措施很有震慑作用,但是对于“官赖”,为今之计不可小觑,政府应该在其离任或调任时进行审计,按奢靡甚至腐败论罪,不仅罚其钱,问其责,减其职,造成恶果的,还应判其罪。如此动真碰硬,让其折戟沉“纱”,不信不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