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中央纪委通报的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指出,也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未能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由执纪监督者蜕变为腐败分子,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此次中纪委铁腕肃贪,刮骨疗毒,向“灯下黑”亮剑,再次向全党全社会发出对腐败零容忍的明确信号,表明中央纪委监察部用铁律铸造铁军的坚定决心。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但是,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多次强调,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却依然出现了存侥幸心理、违规犯纪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这样的现实沉重地告诉我们: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自觉接受监督,观念是基础。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党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衣服履行职责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民群众及有关方面的监督制约,纪检监察机关也不例外。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有“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习惯接受监督”的思想观念,学会和适应在有效的监督之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自觉接受监督,制度是保障。从加强审查办案全过程管理,到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从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到设立干部监督室……这些举措,不仅有必要开展,更应该建立健全内部长效监督机制,努力提高制度执行力,从根本上杜绝“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和“不会监督”的现象,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实效。 职务就是职责,权力意味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置身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其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反腐倡廉的成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丝一毫也不能放松;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一时一刻也不能动摇。只有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才能理直气壮地执纪监督、惩腐除恶,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