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黄冈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说,蕲春县公安局副局长胡文雄利用其女儿出嫁之机,接受其下属94人所送礼金469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1月27日,蕲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请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胡文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2月7日 中国新闻网) 通报说,胡文雄身为党员干部,无视党的纪律,借女儿婚嫁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加强廉洁自律“九个严禁”规定,顶风违纪,性质恶劣。 近年来,从中央至地方都在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借各种名目宴请、收受礼金,都相应出台廉政建设管理规定,严格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在现有的党纪国法中,也对干部宴请、收受礼金有明确规定。然而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干部借婚嫁大操大办、敛财的情况下,还是有人顶风作案,这种行为着实令人发指。 众所周知,作为党员干部,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方面应该对其行为进行限定。更应该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做任何事情前都要三思而后行,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如此大操大办婚嫁事宜,如此高调,老百姓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对政府公信力将是极大的损害。 现正值全党上下大力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活动,要求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在思想上作风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切实为人民服务,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督促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把落实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 公安局副局长的的违纪行为不仅抹黑了公务员队伍形象,更是对规章制度的公然“挑衅”,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这同时也拉响了作风改进的警钟,面对庸懒散冷等作风问题,要有攻坚克难的决心。抓制度监督,抓纪律约束,用制度和纪律管得住权,管得稳人,管得了事。只要坚持公平、公正,用制度和纪律说话,一以贯之地遵守之,执行之,始终如一地监督检查、监管到位,干部作风必有大的转变,工作必有大的推进。 对于顶风作案借嫁女伺机敛财的官员给予免职的处分一点都不冤枉,采取这样对违规违纪者“零容忍”的惩处方式,更能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让那些心存侥幸心理、妄想借宴请敛财的官员们闻风丧胆。这种处罚力度充分体现了既要亮剑又要落重锤,更以实际行动证明改进工作作风的处罚必须动真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