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密云县出台的一项反腐举措引来舆论关注,该项措施意在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并建立由退休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村官和社区负责人组成的百人监督队伍,定期向组织部门汇报监督情况。(人民网7月24日) 部分领导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本本分分,八小时之外却放任自流,八小时之外演变成为腐败堕落的危险时间,给了别有用心、腐败拉拢者可趁之机。“八小时以外”部分领导干部都干了些什么:中央纪委就反“四风”进行的常规性通报,在其官网上都可以查到。即使进行一个粗略的观察,在屡见不鲜的违纪现象背后,人们也不难发现一些简单的规律。比如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午间饮酒、操办宴席…… 打响反腐游击战,瞄准“加班”的腐败就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做好以下三点。 一、提高认识,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认识。 有些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不能从严要求自己,不能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有些事情要求普通群众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自己却去做;有些地方要求普通群众不能去的,领导干部自己却常去。有些领导干部不注重品德的修养,不能确立健康的生活情趣。必须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督工作就到拓展到哪里,努力在领导干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防线。 二、突出重点,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针对性。一是加强“传染期”的监督。比如:本地或本单位干部人事调整期;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发包、监理、竣工验收期;领导干部职务升迁、岗位变动及家庭中的婚丧嫁娶、乔迁、子女升学,本人及家庭成员生病住院、生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这些时期多是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行为的“发病期”,进行传染期监督隔离,就大大降低了“发病”的机会。二是加强对“病源地”的监督。宾馆、酒店、洗脚房、歌舞厅、会所等休闲娱乐场所,往往是“老虎”、“苍蝇”打堆吃喝嫖赌、权钱交易、“通奸”的重要场所,应加强对这些传染地的管理,端掉腐败分子的“交易场所”。三是加强对“传染源”的监督。比如:单位一把手以及掌管人、财、物和工程发包、监理、验收等有一定实权领导干部,这些人最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平时上班萎靡不振,酒精中毒未醒,下班后精神抖擞,与一些老板、“兄弟”打得火热。 三、完善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制订一套系统的、有权威性的、操作性较强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以及违反规范的处理规定,包括领导干部的政治信念、道德情操、廉洁自律、人际交往等多方面的内容,明确规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以及违反规定要如何处理等。并且责任明确。对发现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力的,要追究监督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建立谈心诫勉制度,对个别作风疲沓、纪律松懈、自制力差的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引导;建立督察制度,由相关部门组织对酒店、歌厅等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纠正个别领导干部的不规范行为。 四、加强力度,健全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网络。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努力组织监督、执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监督网络。全面掌握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 当然,领导干部自身应该知道,“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