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市桥街党工委委员陈志刚接受宴请问题:2013年7月5日晚,陈志刚等人应邀前往市桥东郊村,商谈旧城改造的车库补偿问题,随后前往饭店接受该村宴请,当晚消费4678元。陈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用餐费用。(7月24日 广州日报) 2012年12月出台的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规定了:“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规定出台7个月,仍有官员不知悔改,到村委会大吃大喝。一顿饭4678元,是吃了多少山珍,喝了多少佳酿啊,你们这么腐败你们党工委书记造吗?这样的官员仅仅是党内警告并退回用餐费用就想了事了吗?咱公安办事不是都讲究一个案底么,优先调查的就是有案底的。笔者认为,是不是应该更深入的调查一下这位陈委员呢,毕竟有案底的是重点关照对象嘛,说不定就能查出一些贪腐的线索呢,为什么就止步表象的违规事件了呢?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监督得到进一步的技术支撑从而得到有效的推广,许多政府官员违规及贪腐的事件得以曝光,但有的时候政府部门处理官员的时候过于表面,只处理其曝光的事件,而不对其进行深挖。笔者认为,这种行为是要不得的,有一项违规的政府官员有其他违规甚至腐败的概率明显大于没有违规过得政府官员,对这些政府官员进行调查明显能够得到更多的收获。笔者认为,对于这些犯事的政府官员,应该在处理其曝光的事件之余,对其展开深入调查。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也只能看见表面的一些情况,深藏在内里的可是看不见的,而这些就是靠调查组的调查才能解决的事了。所以只有在人民群众发现一些端倪的情况下,调查组配合着进行一些调查,这样才能达成最大的反腐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