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扬州召开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当日,扬州市委书记谢正义参加江都区团讨论时对最近江都发生的多名官员贪腐串案窝案时,怒批这些顶风违纪的官员,“太过分了,胡作非为,贪得无厌,麻木不仁。”(新华网 7月24日) 据媒体报道,扬州市江都区的一家化工企业碰到环保事件后,企业老板向包括时任当地环保局长在内的6名科级官员行贿,涉案数额巨大,现涉案的6名官员都已被立案调查。 看到这条新闻时,笔者想起了颇具“代表性”的贪腐模式——“碉堡式受贿”。“碉堡式受贿”是典型的集腐案件,这样的贪腐往往涉案人数多,而且范围广,且最易发生在科级及其以下的干部身上。因为不少犯案的干部都认为,这样的“集体贪腐”所形成的“防护网”,让他们往往在贪腐时觉得更稳妥、更安心。 笔者记得,在2012年初宣判的广州市白云区某村村干部集体受贿窝案中,18名村干部就曾集体受贿600多万元而身陷囹圄,行贿人的行贿方式简单直接,大多是在饭桌上直接拿出上百万的现金平分给所有参与的村社干部。据涉案村官说,这种“贿金”人手一份数额一样的“公平”分配方式,让他们很有安全感,前几天,广东再次发生29名村官集体受刑的事件,原因也是“碉堡式受贿”,因此,笔者认为,这样“集体贪腐”所形成的碉堡式防护网,才是最可怕和最值得警惕的。 所以,打破当中不正当的利益链,将防护网各个击破,才是当务之急。 虽然,当前中央的反腐高压正起着“紧箍咒”的作用,但笔者认为,最行之有效的方式是加大内因的作用发挥,换言之,就是各级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牢固树立红线禁区意识,因为“让其下马”实际只是一种惩戒的方式,并不是大家想要的结果,因为不管是国家领导人和普通老百姓,更愿意看到的是官场都能自然流露风清气正,党员干部都成为自觉维护国家、群众利益的好官,而绝非官员落马的常态化。(雨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