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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嫌弃村民被处罚太轻,这是哪门子的官

时间:2014-07-23 17:41 来源: 作者:唐糖糖 点击:
民告官的事情在我国社会里,自古就有的。但是在古时候的社会里,往往都会因为官员之间的相互勾结而给不了了之的,以为到了这样的现代社会里,到处都是讲究公平时代之下,能够有所改进的,但是现如今的平头老百姓还是在时不时的就会吃一些哑巴亏的。

几名村民在家中写好了攻击股份社副社长的“大字报”,并复印多份张贴在村内多个地方。该名副社长就是当地的一名村官,在该副社长发现后立即报警,主事者被行政拘留3日,副社长认为处罚太轻,将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加重惩罚。(7月23日 《南方都市报》)

民告官的事情在我国社会里,自古就有的。但是在古时候的社会里,往往都会因为官员之间的相互勾结而给不了了之的,以为到了这样的现代社会里,到处都是讲究公平时代之下,能够有所改进的,但是现如今的平头老百姓还是在时不时的就会吃一些哑巴亏的。

中国有句俗语是这样说的:吃亏是福。但是如果真的是换作在咱们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当中的话,那岂不是要乱套的节奏啊!官员没法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反而是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权谋私的来满足个人的利益,这样的官员本身的做法就是错误的。但群众发现了这样的错误,准备向上级反应的时候,得来的却是被拘留的处分。放出来之后,还被当地的干部给嫌弃被处分的太轻,还打算继续上告,这样的案件真的就没人来管管了吗?

去年年底,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当地村民给当地的副社长写“大字报”,内容大致就是该副社长黄某为“村副理事长黄某是大炮精、狗男女”,并复印了30份准备在村里张贴。这样的事情就被黄某给报案了,当事人给拘留了三天,然后被放出来。但是黄某还不服气,还要上诉,觉得处罚的太轻了。

民告官本身就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是笔者认为这个采用写“大字报”的方式来污蔑当事人黄某这样的做法也是不对的,因为即便是他有错,但是采用这样的极端的方式来污蔑他人的话,那也是不合法的。但是从该事件的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身为国家的基层干部--村官,本身就是肩负着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责的,按道理应该是被人所敬仰的,但是却有这样的丑闻缠身,上级部门是不是应该好好的查处呢?如果说村民们是有错,那么是不是要看看该名村官到底对在何处呢?不然的话,那也是太不公平了。如果发现他也有任何的违纪违规事件的话,那么也是必当要严惩不贷的。(唐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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