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一句“我有肖像权”,让黑龙江省鹤岗市某副市长将网民对矿难的关注转移到自己身上,成功“上位”新闻当事人。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的加强,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生硬拒绝记者采访或介入新闻事件的已越来越少,而一些明着不说、暗地里却拒绝记者介入新闻现场的官员“奇葩”话语却随之而生。(腾讯网7月21日) 每逢事件的发生,媒体记者的到场便是给社会群众在事发现场或者事件本山“装”上了一双“千里眼”,而面对记者的采访,作为“发言人”的某些官员却是有意回避,什么“事前沟通”、什么“身体不适”、什么“开会正忙”伎俩运用得是相当娴熟,难道说实话就这么难?在事实面前,官员究竟该不该接受采访?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民主法治的国家,人民有权知道社会上发生的事情,更有权知道事情的真相,而作为事件发言人的“官员”,无论是出于职责需要还是法律需要都应当积极主动的站出来将事件公诸于世,面对媒体记者的采访更应当利用好社会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的将信息传递给社会大众。 无论是事前沟通还是踢皮球推卸责任,如此行为都是一种极为不负责任的行为,难道沟通能够颠倒黑白?难道踢皮球推卸责任就能解决问题?这些官员显然是走错了方向,将原本是解决问题的契机变为了阻碍问题解决的“绊脚石”,这是相当不明智的行为,更是站在了群众的对立面,只会徒增矛盾罢了。 新闻源于何处?事实源于何处?在信息时代的今天,人们对于信息的掌握大部分来源于社会媒体,也就是说社会媒体已经成为传播信息的一种重要方式,而在一定程度上这也是群众行驶民主权利的方式,在民主面前,我们的官员该怎也就显而易见了。但是仅仅依靠官员的个人自觉是不能完全保证民主的发挥,所以有必要对官员的“发言”特别是面对媒体记者时候的发言进行规范,制定出合理的制度,在保证官员合法权利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保证民主,最大限度的保障民众的知情权,从而减少矛盾、稳定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