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关就暂缓任用”,如此具有“杀伤力”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在陕西、甘肃等地正全面铺开。不久前,甘肃白银市有138名干部因为考试成绩不满60分而被取消考察任用,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截至6月底,陕西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廉政能否“考”出来?因为一场考试就暂缓干部任用,会否太过武断?记者深入陕西、甘肃两省多地展开调查,追问“考廉”效果。(人民网,7月21日) 近年来,反腐倡廉一直是我国的重点,而且一直都没有松懈,特别是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国家更加大了反腐的力度。可是为什么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强,腐败现象仍源源不断呢?这一点值得我们所有人深思。 要实行反腐倡廉,就应该从思想上提高廉政意识,为了杜绝政府官员腐败现象,要想办法提高他们的廉政意识。陕西、甘肃等地实行的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官员的廉政意识。任前参加廉政考试制度,为了通过考试,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廉政知识。在他们学习廉政考试知识的同时,就能潜意识地在头脑中学习知识,学习时间越长,知识在头脑中印象越深,更能促进廉政知识的宣传与廉政教育的力度。 面对任前进行廉政考试,合格才予以任用,不少人都抱怀疑态度,“任前考廉制度”只能倒逼领导干部在提拔前认真学习党纪国法,一旦上任就不再学习,廉政知识忘却脑后。这种怀疑态度也不是没有道理,因此,为了杜绝这种现象,在采用任前廉政考试,合格才予以任用的同时,也应该采用任后廉政考核制度,定期对上任官员进行廉政考核,一旦不合格,暂停其职务,直到其考核合格。 使用任前廉政考试,任后廉政考核,能使官员充分学习廉政知识,更能有效地杜绝腐败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