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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肢体冲突并非暴力拆迁的理由

时间:2014-07-16 17:01来源: 作者:刘洛妍 点击:
据网友“OnLy楠”介绍,事发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河洲村16组,7月7日13时左右。当时,政府方面请来的数辆挖掘机突然出现在田里,“强行侵占老百姓没有征收的庄稼、鱼塘、果树。”其称,其间还发生了冲突。“镇长带头打人,打伤百姓十几人,有的躺在地上,有的鲜

日前,有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帖称,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日前发生一起强行征地事件,“镇长带头打人,打伤老百姓十几人”。对此,涉事的湘东镇政府回应,事发时施工方在已征用土地上施工,遭到村民阻拦,并否认冲突过程中有肢体冲突,“更没有鲜血直流、鼻青脸肿的情况发生”。(7月15日,新浪网)

据网友“OnLy楠”介绍,事发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河洲村16组,7月7日13时左右。当时,政府方面请来的数辆挖掘机突然出现在田里,“强行侵占老百姓没有征收的庄稼、鱼塘、果树。”其称,其间还发生了冲突。“镇长带头打人,打伤百姓十几人,有的躺在地上,有的鲜血直流,有的鼻青脸肿。”

其实,“株连九族”,这一违背人性、情理以及古代统治者自己津津乐道的恤刑原则的暴虐刑制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源,实在是中国传统法律中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然而,在中国这个有着悠久传统历史的国度,亲情伦理有着强大的力量,在某种意义上也维系着社会的和谐、幸福与稳定。“株连式拆迁”利用的恰恰就是这种亲情伦理的力量。当公权力突进到亲情领域,能够产生的威力将有多大是不难想象的。愈演愈烈的拆迁“株连”,说明当前一些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正在试图绕过法治,选择亲情伦理的路径,来最终达致对公民权利进行剥夺的目的。

暴力拆迁是直接诉之于暴力,暴力拆迁明显违反了《物权法》、《拆迁法》和《民法》。

按照官方的说法,纠纷发生在已被征用的土地上,“想以此为突破口推动征地工作的进行”,所以7月7日请来3部挖掘机平地。说明证实,有村民曾以身体阻拦挖掘机施工,最后工作人员只好撤退,“此事无果而终”。至于网帖提到的伤人情形,这份说明还特别给予了澄清。

笔者想说,暴力拆迁就是以人民赋予的公权谋取私利,是对政府公权力明目张胆的“绑架”。这种行为于理不容,于法更不容。

当下,群众路线在各地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任何形式的暴力强拆都将招来舆论的谴责。对于这次的拆迁纠纷,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介入,启动问责机制,彻底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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