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兼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泽忠2000年至2012年间,张泽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作安排、职务晋升、项目协调审批、工程承揽、协调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00余万元。(搜狐新闻) 纵观所有的贪官,在起初都是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良好的口碑,逐渐得到领导的信任,都严于律己、恪守本分。但在糖衣炮弹的连环轰炸下,利益诱惑面前最终防守被攻破,一旦在收取第一次未被发现而心安理得,就一发不可收拾。 正如张泽忠所言,一切贪腐都是私心作怪。私字是万恶之源,是犯罪的原始动力。他打着孝敬家中老人的旗号,通过为他们换房、借住,最终演变成收受他人提供的住房;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请托人解决子女入学、就业、调动工作等事项,直接收取他们给予的答谢费;利用职务影响,为自己和特定关系人低价购买商品房。以上这四种受贿形式让我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党纪国法是党和国家管理人民的“底线”,任何人都不能逾越,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法治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任何人都没有特权。为此,正妄想在“贪”字上下功夫的官员们,请悬崖勒马,身边的典型案例难道都不能给你们敲响警钟吗?贪腐不仅使自己意志消沉最终锒铛入狱,家人同样饱受各种压力。笔者希望,这样的贪官忏悔录已经太多太多,广大的党员干部不要重蹈覆辙。 官员一旦头脑发昏,或者揣着明白装糊涂,便会麻痹大意,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行动上、行为上出轨越轨、违规违纪违法,也就是迟早的事情了。正人先正己,正行先正心。希望张泽忠的悔过能够以儆效尤,官员们能够三思而后行,慎独慎权慎行,方能勤政廉政,当好官、为好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