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巡视组陆续向上半年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巡视意见,这些意见也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其中,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不少巡视组将问题共同指向了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比如,中央第二巡视组就在反馈意见中提到,“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征地拆迁问题较多”。(《新华网》,7月11日) 据报道,原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局长罗亚平,是正科级干部,贪腐涉嫌金额达1.45亿元,曾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东莞市厚街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人大副主席林伟忠,在被网友举报“拥房逾百套,身家保守估计过20亿”后,遭受查处。 “小官巨腐”指那些官当得并不算大,但贪污腐败的数额却很惊人。一个正科级干部,一个连古代“九品芝麻官”级别还不到的乡镇干部,竟然贪到数以亿计。最可怕的是,现在这种现象不断呈上升趋势。不难想象,危害性极大的“小官巨腐”,给民众带来的伤害更直接。 有人说,“县官不如现管”,说的也就是高位往往比不过权实。很多小官因为最接近基层,是很多项目的直接经手人或者掌管人,可以说权倾一方,寻租起来非常方便。比起那些从国家拿钱的“大老虎”,这些从老百姓口袋里直接拿钱的“小苍蝇”,给民生带来的痛感往往更加直接,对政府形象的破坏性也更加直观。 “小官巨腐”说明,权力影响有时并不简单与行政级别成正比。所以,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将权力彻底关进笼子里,将一切公职人员的权力运行都置于监督之下,才能既防止大官大贪,也防止类似的小官巨腐。(文/季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