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在广西北海市四川南路和贵东路交会处,陆续冒出了密密麻麻、神似梅花桩的警示桩。原来,近日来针对露天烧烤摊引发的投诉不断,为此,北海市银海区城管局展开集中整治摊点乱摆乱卖的专项行动,“梅花桩”正是该局晒出的“奇招”。(7月10日人民网) 露天烧烤摊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城管部门多次进行专项整治,均不见效果。采取立“梅花桩”的“奇招”,即让小贩失去立“摊”之地,保障了交通通畅、安全,又避免与小贩发生冲突,是城管人性化执法的体现。 但在人行道上“钉”上高密度、长短不一的警示桩还是有失妥当。这不仅在行为本身上太过奇葩,太过另类,就连与所处的城市环境,也显得格格不入,有点不伦不类。高密度的“梅花桩”必将给行人,特别是残疾人朋友通行造成很大不便。 何况,小贩摆贩是“阵地战”与“游击战”相结合。城管用“梅花桩”固然可以阻止商贩在此条街道摆摊。但小贩完全可以发挥自身流动性强的特点,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术与城管周旋,失去了这条街的阵地,就跑到其他地方去摆,毕竟城管不可能将每条道路都立起“梅花桩”。 城管立“梅花桩”整治路边摊,归根到底还是“堵”的思维。小贩摆摊是迫于生计,要养家糊口,满足自身的生存需求。市民也因自身有生活需求才光顾小贩。可以说,自身生存需求和市场需求共同催生了小贩。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形式的“堵”都不能从根本上达到治理城市面貌的作用,还容易造成城管与小贩间的对立。 管理城市,根治占道经营现象,应该堵、疏、引相结合,且“宜疏不宜堵”。《圣经》说,“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小贩胡乱占道经营,城管有必要“堵”,但在“堵”的同时,是不是更应该给他们指明哪里能够摆,如何规范摆。这样即能够保证小贩的生存权,又能维护好城市的面貌,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城管立“梅花桩”整治路边摊,从短期、小范围看确实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长期和整个城市范围看并不会产生什么实际的效果。整治路边摊还是应该多思考治本之策,少些“梅花桩”似的治标“奇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