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工业用地却按住宅用地补偿,因土地性质不同,3800多万国有资产被侵吞。在湘桂铁路扩能改造项目中,公职人员与被征收户内外勾结骗取高额补偿款,广西柳江县日前查处这一“窝案”,涉案金额近5000万元,涉案人员24人,其中公职人员17人。(央视网,7月10日) 征地拆迁领域渎职犯罪的成因主要有: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存在冲突,没有走上法治化轨道;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解决当前拆迁问题乏力;流转环节多,手续复杂,公开性不强、缺乏监督;多环节存在漏洞,一些管理体制滞后,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由于单独一个人很难完成整个骗取拆迁补偿款过程,这类案件往往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国有资产流失巨大,包含贪污、受贿、渎职等多种职务犯罪行为。时间紧、征地拆迁任务重也是造成一些拆迁干部玩忽职守的原因。 预防滋生拆迁腐败这一毒瘤,笔者认为得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拆迁事项的事先听证,同步监督审计,拆迁后的明细账的公布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外监督、突出检察监督。与拆迁有关的部门内部的规章制度对自己的公职人员要监督、制约,同时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媒体有效地监督拆迁工作,这样才能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三是通过发挥检察职能,结合预防和打击来综合治理这方面的工作。检察机关用典型案例到需要拆迁的区域去,向群众宣传、向公职人员宣传,最后达到了非常有效的预防犯罪的目的,使得这些拆迁工作当中一例这类的案件都没有发生。四是预防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最终还是要靠立法的完善,因为只有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拆迁工作才能法律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