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围观群众喊“不要扶”,但他毅然将老人扶到路边。7月8日,说起扶老人的事情,衡阳公务人员陈建铁表示,以后遇到倒地的老人他还是会伸出援手。(7月9日新华网) 春晚小品《扶不扶》说得好:“这人倒了咱不扶,这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了。”另古语说:“英雄莫问出处,富贵当问缘由”。因此,笔者认为点赞不必问明身份,扶跌倒老人就该大力点赞,弘扬正气。 有的人认为,公务员扶起摔倒老人不值得点赞。原因有二:一是作为一名公务员,见到老人摔倒,如果还是“随大流”地扭头就跑,追究起责任来,恐怕工作都要洗白;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承担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九项法定义务,扶人也是本职工作。 对此,笔者万难苟同。其一,公务员见人不扶,洗白工作,肯定没这条。其二,假如遇见“碰瓷”者,“假摔”者,发现扶人者是公务员,会不追究?会不狮子大开口?单位知晓后,会帮忙承担费用?其三,公务员仅仅是财政供养的一个职业而已,领取的报酬既不是国民平均收入的10倍?更不是100倍啊?别老是拿圣人的标准,来硬套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确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这条。但是指的是在工作岗位上、在职责范围内,全力尽职履职,为群众服好务。否则还要啥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还要社会分工干嘛?啥事都一句“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公务员该上!累死780万公务员,世上的事也管不完,做不完,更做不好。 推而广之,党内每年“七一”和年终还选凭什么优秀、先进啊?都不用,省了得了,因为某些人说该做嘛!再推论之,我党的先进代表人物还宣传个啥劲啊?因为他们是公务员,更是党员,该做,该为国为民奉献,乃至牺牲。结论:社会还宣传个啥正能量啊,还搞啥“中国梦”啊?不是都该吗? 笔者认为,扶人者不论身份都该点赞,遇险必上前,该点赞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树新风啊。一次点赞一盏灯,汇聚成千上万的点赞,才能引导社会舆论,弘扬正气,宣扬社会正能量,让人人都参与到做好事中来。只要人人都奉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