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深化“三项建设”与深入推进“三转”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队伍更加过硬、“三转”更加到位。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重在行动,关键在抓好主体责任,炼好队伍。 抓好主体责任就是要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案件查办的主业上来,落实主体责任制。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把工作重点放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建立案件查办长效机制,坚持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抓好督促检查和问责问效。建立全面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组织内部监督和责任落实,做到“在管别人的同时管好自己”做到自律、自洁。 抓好队伍就是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自律,加强内部监督,防止“灯下黑”,认真践行“六项承诺”,带头执行党的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依纪依法、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现象,用铁的纪律和务实的作风打造一致人民满意的反腐倡廉“铁军”。 把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建设”活动作为整治干部作风的抓手,突出教育转化,强化监察整治,让诸如“四无”之类的干部脱胎换骨、奋发有为。 以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三转”, 不断提升纪检监察系统的精神面貌、能力素质和基层基础。二者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在深化“三项建设”中聚焦重点,提升监督能力做好“转职能”,创新查案办案方法做好“转方式”,提升队伍能力做好“转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