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四风”问题曝光机制,四川改革相关考核办法,规定地方通报案件不扣分,主动查办并通报案件还可做加分考虑,让“自曝家丑”成为常态。今年1至5月,四川省共立案查办951件涉及“四风”问题案件,其中,内部通报342件、公开曝光166件,在中纪委网站通报典型案例72件。(四川日报 7月8日)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社会公认的丰硕成果,党风政风、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得到了极大的改进,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但是,对于活动的深入、持续、广泛开展,党员干部也有担心:如果问题暴露太多太严重,会不会被处分和追究责任?一点问题都不暴露不行,暴露太多也不行,在这样的权衡之中就产生了折中的办法:在数量上或多或少暴露一些,在严重程度上不轻不重暴露一些。这样既不会违抗上级的命令,也不会危及自己,可谓是两全其美的办法。有这样的想法,亮短揭丑肯定是不彻底的、触及不到思想和灵魂,将直接影响到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效果和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是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也是新的形式主义。当然,这样做又没有明显违反相关规定,该做的规定动作都做了,即使上级知道这样的情况,被喊去谈话,以“能力不足”为由,上级也不好处理。 遇到这样的问题怎么办?笔者认为,四川健全“四风”问题曝光机制,改革相关考核办法就是值得推广的好做法。四川规定地方通报案件不扣分,主动查办并通报案件还可做加分考虑,让“自曝家丑”成为常态。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担忧,再也不用担心问题太多太严重被通报、问责和处分;而且主动作为还有加分奖励,能够提高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有了这样的机制,亮短揭丑不再是心里负担和工作负担,而是找问题、该错误、促发展的动力。让“四风”曝光机制发力,揭短亮丑将更给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