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举报,原广西阳朔县国土局局长石某因受贿被桂林七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石某没有坐过一天牢,并多次前往广州、南宁、柳州和河池等地,生活过得悠闲自得。7月6日,桂林七星区法院对此回应称,因石某身患重病,法院依法对其监外执行。(新华网) 如果石某的情况真是患有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需长期服药、定期复查,那么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他符合法外执行的条件。只是笔者认为,2010年的案件,有关部门在2014年才向大家说明这个情况,相当的不及时。像这样会引发公众关注的、尤其是涉及到腐败官员案件的事件,应当及时地向公众公开其在判决后的执行情况。 “贪腐”或者“官员”往往会引发一种弥漫的社会关心。公众要求公平,而官员依靠职权,往往能在“公”的某一端压上有力的砝码。因此,公众对于官员本身没有不良情绪,只是对于官员所能享受的“待遇”是否合理有许多疑问。如果真的公共权力失衡,加上社会舆论的引导,很容易导致公众对执政者不信任。如今网络等新媒体的发展使得民众自觉提升了公民意识,但执政者的“公民意识”还没有完全被唤醒,造成“对话”不对等。 政府机构在自媒体时代应该更开放、更阳光地将信息发布给公众,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该通报的信息,赶早不赶晚,等到公众产生疑问、舆论已经散播的时候,就为时已晚了。一定要抢占先机,把消息第一时间报给公众知晓。 一些媒体会重点关注在“涉官”事件,还可能进行不同程度的“宣判”引导,就像石某这个新闻,“获刑十年未坐一天牢”,乍一听还以为是十年前的事。因此,公众和政府机构的沟通一定要准确、及时。沟通信息对等,才不会产生“误解”或者“曲解”的漏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