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成员、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张泽忠作出一审宣判,以张泽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华网 7月4日) 聊城中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张泽忠在担任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事局局长、青岛市委常委、秘书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兼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作安排、项目审批、工程承揽、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者伙同其胞妹张爱霞收受或者索取山东用友政务软件公司等18个单位和刘崇珂、杨同军等9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 701.7 704万元。其中,被告人张爱霞伙同张泽忠共同受贿两次,受贿人民币600万元。 从张泽忠任职经历中,大家不难看出,张某在任职期间,承担的都是很重要的工作,分管的也几乎都是实权要害部门。所以,手中有权的领导干部更易利用职务的“金勺”为自己“舀进”贪腐之食。不可否认,实权部门的副职当然也是最容易被腐化的人群,正如某知名律师说的那样,“掌握某一个领域的实权部门,权力比较实,腐败的风险就比较大。在那个位子上就有人给你送钱,所以没办法,自己要是没有抵抗力,就防不胜防。”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领导干部发生的职务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索贿受贿;二是利用手中的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收受贿赂,谋取私利。三是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大肆收受红包礼金、消费券等。 目前,实权副职“难监管”,是很多地方的共识,他们认为重要部门的副职权利实,导致监管渠道受限。无可否认,这部分人确实有一定的监管难度,但只要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毅力,以“刮骨疗毒、壮志断腕”的勇气来对待和治理,就没有堵不住监管缺口,没有拿不下的苍蝇老虎。 同时,对于“实权”副职和“要害”副职的监管,要出台针对性强的监管措施,必要之时更应“量身定做”监管措施。在不断加强个人廉政教育、设置岗位风险等级的同时,更要出台科学、严密制度法规,严格约束副职的权利,尤其要将分管重要工作的副职纳为重点“盯防对象”,让他们时刻铭记“伸手必被捉”的道理。(雨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