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3起官员严重违纪违法案。包括,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公安部警卫局原正师职参谋谈红。这3人均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中,冀文林和余刚涉及“与他人通奸”。(《京华时报》 7月3日) 此外,同一天,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宜昌市、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3名官员王世益、郑兴华、陈伯才,也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上述7人中,郑兴华为女性,其余6人中,有5人通报的违纪违法情况,使用了“与他人通奸”的表述。 “通奸”用于形容官员是非常难得一见的。通奸有违道德伦理,曾经类似犯此方面错误的官员大都以情妇,二奶等字眼替代,通奸的字眼越来越感到生疏,因而此次用上确实有点稀罕。官员与女人通奸看似无利益纠结,其实不然,通奸已成为贪官的“软肋”。很多与官员通奸的女人都抱着抱着升官、发财目的,通奸背后其实就是一场“赤裸裸”的权色交易。一些官员为了博得情人的欢心,想方设法地利用职权大捞大贪,买别墅豪车相赠,更有甚者把官职当礼物送给情人。官员一旦做了女色的俘虏,权力也就掌不稳,控不住,偏离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了。 然而,这些犯事的官员没有认识到,在社会进步的今天,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与传统道德不符,与和谐社会格格不入。官员不是普通百姓,而是被千挑万选出来的人民公仆,历史责任巨大。因其职责不同,所处的地位不同,一举一动给社会带来影响,表面上装出一冠冕堂皇的君子相,背地里却干着“偷鸡摸狗”的勾当,怎么去教育他人,有何感召力公信力?不仅损害个人的名声,对政府形象也是一种损害。 因此,官员生活作风问题不是小问题。官员犯了错不仅损害个人的名声,对政府形象也是一种损害。更何况官员的作风腐败背后必定隐藏着经济腐败,通奸不仅是官员经济犯罪的直接原因,更是官员终结政治前途自己给自己结下的套,最终只能以“前色后继”的“栽倒在石榴裙下”的惨淡结局收场。 笔者认为,要严惩歪风邪气首先应加大对官员通奸问题的处罚力度,以法治的力量起到约束、警醒的作用。治理官员通奸问题应该向治理腐败一样决不手软,让人望而生畏,不敢再“彩旗飘飘”,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空间。相关部门须知,无论是出于对公民知情权的维护,还是出于应对反腐严峻形势挑战、保护官员利益的需要,尽快推进包括财产公开在内的制度反腐并加大行政透明度,已刻不容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