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至今,广东科技系统内近50名官员因“科研经费”落马,其中多涉及部门“一把手”,发案集中在科技资金使用、分配及信息工程发包环节,揭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涉案人员多为“高官”、“高知”,在企业与科技部门之间还有一群身份特殊的“科技中介”,专门负责牵线搭桥,拉拢贪腐。(7月3日 人民网) 近年来,随着财政投入的增长,科学研究基本走出了经费短缺的时代。但令人遗憾的是,走出“短缺时代”的科研经费,却走进了“硕鼠的围城”。之所以学术造假,学术不是目的,经费才是目的,将科研经费通过学术造假的形式骗到手,满足个人需求或者小集体利益才是学术造假的根本目的。为何科技系统就会有如此的不正当的目标而屡屡“受挫”于这个科研经费呢? 科研项目经费成为人人觊觎的“唐僧肉”早已不是秘密。本用来促进科技创新的科研经费和产学研项目扶持资金,成了资金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机构和人士共同争抢的“唐僧肉”,而且这样的现象不是个案。可以说,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漏洞,点燃了一些机构和个人的贪婪之心。 缺乏合理的预算。有些单位在申请课题时,为了争取到更多的经费,往往对课题研究工作中的经费支出情况不能客观地予以分析和估算,而是尽量增加申请经费支出类别和数额。财务管理不严格。对争取来的科研课题,存在轻管理,资金管理上存在没有专帐核算,资金来源渠道分不开,与其它资金有混合的现象。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失控,转移科研经费。一些课题承担单位以“联合开发”等名义将课题经费转至其他所属公司,由课题组随意支用,用于非正常用途。 随着科学事业高速发展,科技经费的逐年递增,需要越来越重视和管理还这些庞大的资金。加强科研经费项预算管理,细化经费预算内容。科研和财务部门应协助项目负责人共同编制预算,使预算既适应研究工作的需要,又符合财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科研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可以在借鉴国外先进的科研评价制度的基础上,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科研经费评价体系和相关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资金“跟踪问效制”,严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及时杜绝资金浪费和项目不实等现象的发生。 科技系统腐败窝案提醒人们,科研立项和经费投入要纳入公共监督之下,并建立规范的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已成为当前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只有将科研经费置于严格的制度安排之中,接受监督,科研经费才能“好钢用在刀刃上”,不至于沦为“有缝的蛋”。(文/曾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