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社会热议的养老金并轨问题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析预计,随着新规的实施,逾三千万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中国新闻网)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在养老方面“独树一帜”,拥有一些特权,不参加社保,由公共财政买单,造成的结果是,公共财政的负担加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比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高不少,这长期被社会所诟病,也是实实在在的社会不公。今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了将要参加社保,还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旷工或绩效考核不及格要被开除,待遇能上能下。这些都是剔除特权、维护社会公平的表现。 但谨慎乐观的同时,还必须面对一些问题。其一就是,这次《条例》留给人们最大的疑惑便是关于具体实施步骤的模糊表述。对于事业单位如何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到底怎样跟企业并轨?关于这些重要问题,“终稿”对此的表述仅用一句话带过:“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显然不是我们期待的答案。若用这种“粗枝大叶”式的条例去改革,在实际实施时造成各个事业单位之间千差万别就会在所难免。 目前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按工资来源大概可以分为三类,一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种是部分财政拨款的,还有一种,是完全自收自支的。这三种人的命运可能会不一样,比如完全由财政拨款,且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在改革中可能会被吸收进政府机构,成为公务员;完全通过市场经营赚取收入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差不了多少,比如报社出版社,文艺演出团体,设计院所等了。而人数最多的公立学校的教师和公立医院的医生,以及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这些单位应该是事业单位的主体,目前改革影响最大的也是这些人。 这就不难发现,事业单位社保并轨的问题,也需要从三个不同的改革类别去区分。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在未来向公务员靠拢,其社保政策将结合公务员的社保改革来进行;而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未来的改革方向将成为企业,这里的社保制度自然与企业职工养老制度相对接;所谓社保并轨的资金问题,主要是指上文分析的第三种情况,即那些既无法成为公务员,又不能市场化的事业单位,由于改革的到来,社保并轨的待遇标准未定,涉及的资金也存在一定的变数。 其次,事业单位3千万人社保谁来埋单?《条例》中没有给出答案。谁来为这项总费率高达44%的养老保险改革“埋单”是政策制定中的一个难点也是盲点。另外,这还牵扯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解决此前“欠缴”的养老保险。此前就有专家分析称,财政不太可能为所有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出资。那么既然财政无法涵盖改革所需资金,那么事业单位3千多万人的社保资金由谁来埋单? 2008 年,国务院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 5 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2009 年 1 月,国务院要求 5 个试点省份正式启动此项改革,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制度能够衔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 但从实际试点效果上,五年来,只有广东开始“破冰”,其他四省市实质进展不大。而即便按照广东省的实施方案,退休人员待遇由社保基金与原有资金渠道合力解决,因此也被认为是“半吊子改革”。五省市在试点过程中实施对象不一致,范围有宽有窄,此外缴费基数也不统一,有的按档案工资,有的按工资总额,还有的采取“双基数”。缴费比例各地也差异较大,造成同岗同工却待遇不同的状况。 为何“破冰”如此之难,关键在于数以千万计的事业单位职工,此前从未缴纳养老金。如果以前一切不问,一律从现在开始缴纳,按照实际缴纳的计算,那么,无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都是相当巨大的负担。从广东试点来看,未来这一体系相似于企业职工的社保制度改革。比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文/风青杨 微信号:风青杨)原博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59859d0102uwkr.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