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犯玩忽职守罪等四项罪名,一审获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目前,该案正处于二审阶段。”近日,清远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一案的最新进展情况。(南方都市报) 官员因为玩忽职守罪被获刑的不少,但是由于自己的举报而让自己陷入困境的,怕是不多的。近日在广东英德市的公安局原局长就是这样的奇葩干部,由于自己的“失误“,让自己也被判刑。但是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自身的违纪违规,才把自己给送上了“路易十三的断头台”。 事情是发生在2012年9月,时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谢龙生和政委朱应忠网上实名发帖举报上司英德市公安局局长郑北泉,反映郑北泉充当一贩吸毒团伙的保护伞,并利用手中职权干扰民警办案。之后,谢龙生和郑北泉双双落马,去年12月19日,郑北泉因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而谢龙生的案件经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谢龙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在主管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笔者只是听说过“树大招风”的事情,但是在现如今看来,确实是有那么一些干部,自己给自己的“帽子”戴的太高了。现在成为了众矢之的了。 干部们自作孽不可活的行为,让群众感受到惋惜,让党和国家蒙受很大的损失,这些都是在制约社会发展脚步的因素,也是我们需要严格规避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