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党风廉政建设暨落实“两个责任”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交通运输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6月29日《绵阳日报》) 笔者以为,实施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保障措施。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就不可能得到有效落实。从理论和逻辑上讲,责任追究力度的大小、频率的多少、宽严的程度均从一个方面影响着反腐倡廉的数量和质量,也影响着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 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不少单位在实施责任追究方面,存在着失之于软的问题。比如,有的怕得罪人,好人主义,不想追究;有的相互推诿,不愿追究;有的明哲保身,不敢追究;有的说情阻挠,难以追究;有的以功代过,掩饰追究;有的隐瞒不报,逃避追究等等,致使在责任追究上出现了“单一化”的问题。 因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强化内部监督。组织全干体部按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并要求各单位指定一名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加强与机关党委、纪检部门的情况沟通和反馈,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同时,机关党委结合处室综合目标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必须强化外部监督。上级纪委以寄送《廉政回访表》、电话询问、实地抽查等形式开展廉政回访,及时了解各干部在检查期间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同时,制定并实施财政监督检查“三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检查组接受外部监督的举报投诉方式,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培养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政治素质,树立财政监督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笔者以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抓手”,也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只有切实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才能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