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下午,甘肃张掖市民乐县民联乡西寨村发生一起命案。该村45岁的农妇王兰花为阻止家门口的自留地被村里强占,与施工铲车对峙,最终殒命铲车车轮下。民乐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向南都记者回应,初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施工过程中“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铲车司机目前已被刑拘。(6月25日 南方都市报) 修建文化广场原本是利民的好事情,如今却闹出了人命,村干部拒绝给予王兰花家自留地的赔偿请求,强行动工被阻,村支书不顾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一句“不用管她,出什么事我来负责”让铲车司机继续施工,也让王兰花殒命铲车下。 本是一般的农民家庭,出了此事也只有上访这条路,可是他们等到的结果却是给自己的一纸《刑拘通知书》。无奈之下,又将此事反映至张掖市信访局,心想更高一级的政府能为自己做主,可事情总是事与愿违,县公安局给出的结论居然是铲车司机“过失致人死亡”,与村支书无关,还告诫其家人“解决问题要合理,不能违反法律”。 相比谢家人将尸首抬到村书记家的偏激行为,公安部门的结论是否才是真正的“不合理”呢?就凭其当时在施工现场,对施工作业负有安全监管责任,也难逃干系,还莫说其曾经放出过“豪言壮语”。 政府部门或是集体修建公益性建筑涉及占地,理应给予村民一定的青苗补偿,村支书仗着手中有些许权力,连这不到50平米的补偿款都拒绝给付,还一身匪气的怂恿司机不顾死者的阻拦,强行动工,这难道就是为官者的“合理”? 再者,闹出了人命关天的事,当地的相关部门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就算是家属的上访也未被认真对待,还努力维护涉事的村支书,将“闹事”的家属刑拘,一句“与他无关”是否就真能够为村支书撇清了关系呢? 事情的真相是否就止于“与村支书无关”了呢?随着舆论的介入,关注此事的人将越来越多,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否应该本着一颗公仆的良心,实事求是的依据法律法规彻查此事,给当事人一个真正合理的解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