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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不拒贪腐”必然背离“精彩人生”

时间:2014-06-24 20:31来源: 作者:雨默 点击:
在落马官员中,多数人都是已经踏上“奈何桥”之后,才会懂得幡然醒悟的。针对这种对“别样”人生后的“同样”总结,笔者认为并不值得同情,因为门是自己开的,路是自己选的,这“享受”之后再“痛哭”的行为,也是无济于事的。贪腐官员往往在第一次涉足腐败之

        曾经坐在法庭审判席上,敲响法槌,宣读判决书的李和鹏,收到了宣告自己有罪的判决书。他当过20多年的法官,获得过一个法官职业生涯的巅峰荣誉“全国模范法官”。出事前,他是周口项城市法院院长。近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以受贿罪、贪污罪、诈骗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新华网  6月24日)

在落马官员中,多数人都是已经踏上“奈何桥”之后,才会懂得幡然醒悟的。针对这种对“别样”人生后的“同样”总结,笔者认为并不值得同情,因为门是自己开的,路是自己选的,这“享受”之后再“痛哭”的行为,也是无济于事的。贪腐官员往往在第一次涉足腐败之际,都是或理所应当,或心存侥幸,或下不为例,或宽恕自己……这样的心理一旦形成,染指贪腐有了“第一次”,便会滋生出第二第三第N次,到后来就形成“习惯用钱开路”的惯性思维。

近年来,正因为贪污腐败、官僚作风、享乐主义等问题的频发,才导致了干部的形象变质,政府的公信力下降。这些问题既是党内同志最痛恨的歪风,也是广大群众零容忍的乱象,而且,这样的“别样“人生”到最后只有一个相同的结果,就是让人“身陷囹圄”,让所有的“花样年华”都毁于一旦。相信每个人小的时候都听过“亡羊补牢”的故事,“及时补救才不会铸成大祸”的道理,相信每个人也都明白,只是在面对“权色利”的诱惑之时,部分昏庸之人便忘了这么浅显的道理。

这位“全国模范法官”的忏悔场景,不禁让笔者想起了很多人。曾被称为“干事”书记的原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曾被誉为“打黑英雄”的原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立军,曾经名噪一时的“打虎英雄”的原广东省人防办副主任莫远航…事实上,我国一些落马的官员在下马前不仅政绩出色,而且口碑极好 ,至于后来何以走上这条不归路,笔者认为,这既不是上级看走了眼,也不是群众口碑不可靠,而是官员自身出了问题。笔者向来认为,世间万物均是外因通过内因才会起作用,只有这样才会有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悲剧发生。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脚?”是众多贪官在落马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但是,笔者认为不然,若都是这种“阿Q”思维的话,党内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楷模和榜样了,我们的党也不会从建党时的50几名党员增长为现在的8000多万了,这种说法仅仅是误读“干部”含义,在犯错之后的托辞罢了,其实,贪婪的欲望、无尽地满足才是他们落马的真正原因。

笔者认为,人的思维意识本身就是个奇妙的东西,它充满无尽的可能性、变化性和塑造性,不管你曾经是否犯过错,只要知错能改,就能善莫大焉;不管你曾经如何风光,只要不断犯错,绝对万劫不复,因为挡不住诱惑,就定会是沉沦的开始。所以,领导干部要认清形势、记住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穿上歪风“防弹衣”、装上反腐“防火墙”,树立红线意识,牢守思想禁区,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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