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3日通报杭州市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正厅级)李震范受贿案,李震范采取低价买房和高价卖房的方式,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1333余万元,最终被判无期徒刑。(6月24日 凤凰网) 众所周知,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这就是说官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于服务人民。可是,总会有少部分的官员置若罔闻,肆意的利用手中职权为个人私欲买单,进而出现的所谓的权力寻租。 诚然,权力寻租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所以,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往往就成为了权力腐败的原动力。目前,据法院认定,李震范在担任杭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1333.2万余元,到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由此可见,当领导干部一旦热衷于权力寻租,势必会忘记自己手中职权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且在本该践行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正是因为从政者为了一己私利甘愿误入歧途,从而为从政生涯划上句号。 其实,十八大以来,已经有不少官员因为权力寻租进而走向犯罪道路。通过分析不难看出,大多数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都是从思想上开始动摇,进而被一些居心叵测的人从政治、经济、生活等多个方面找到弱点,打开缺口,到最后,一步一步滑向腐败的深渊。所以说,领导干部一旦追求的目标出现了偏差,就好比大厦失去了支柱,大坝动摇了基石,必然会带来政治上的变质,道德上的堕落以及生活上的腐化。 最后,在笔者看来,为了防止官员再次陷入权力寻租,除了加强思想教育,从根本上增强政治免疫力,自觉抵御住官本位、拜金主义以及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之外,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也尤为必要。只有这样内外齐抓共管,才能最终使得广大党员干部“不能腐败、不想腐败、不敢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