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4年5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其中,217件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76件为收送节礼问题。平均每天9.5件发生。(6月23日 人民网)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背景下,该如何摆正自己位置明确区分人情交往中的公与私呢?其实,早在2010年1月18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发布实施。《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接着,各个地方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地风俗习惯差异不同,陆续出台了许多规范性文件。用以规范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 根据《廉政准则》第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不准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等行为。为什么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现象屡禁不止呢。受传统文化和地方习俗影响,红白喜事人情往来构成了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面对生活的你来我往,难免有少数干部特别是其家属有自己认可的理由,想要变通。人家来了一家人,多出了几桌行不行?管理服务对象如果是朋友、同学甚至同村的亲戚、族人,能否宴请、收礼?以前自己随的“份子钱”能否回收? 大家不要小瞧生活中的小细节,正式这细微处才彰显一个的品质。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浅显易懂的道理,小学生都懂的。但是真正践行实践的,生活中何其少。“没有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有专家建议,人情往来的管理可参考香港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公告》。《公告》严格限定收礼范围,细致到政府雇员可接受父母、儿女和叔父母、舅父母、表兄妹、堂兄妹等亲属赠礼,但表嫂、表妹夫、堂嫂、堂妹夫、舅母的兄弟等除外;可接受私交友好之礼,但相互之间须无公事来往、非上下级关系。 笔者希望,严格的管理措施可以“帮助”官员正确处理人情往来中的公与私,使其正其身而不怕影子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