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官员去“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领域任职,是为了防止权力资源被滥用,而职位越高的官员,其“相关”的领域越大,也就越要从严限定。《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调查发现吉林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吉林银行原董事长田学仁,吉林省原副省长、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牛海军,吉林省原副省长、东北证券原董事长矫正中。(2014年6月18日 新京报) 有不少官员,特别是一些退休高官,虽然他们退休了,但是他们的权力“余温”尚存,有的甚至蔓延、升温,上述事实就足以证明。不少退休高官被大型企业或央企请 “出山”当“闲差”,被赏识的就是高官的权力“余温”。官员退休后利用权力“余温”来进行的腐败行为,同样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位时为人谋利,退休后财源滚滚”,在广大网民看来,这句话是退(离)休干部享受“权力余热”的真实写照。有专家指出,“权力余热”是公共权力缺乏监督所产生的新型腐败通道,具有很强的隐秘性。这种风气一旦在官场滋生蔓延,就会出现新官与老官经济利益的紧密联盟,互相利用与保护。在位的官员为照顾老领导,导致新官员放弃党的原则,为官之道就会严重扭曲,影响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会导致那些没有人际关系的企业因办事等方面不公平而产生对政府的不信任,严重的还会出现社会动荡与不安定。 从退休官员运用权力余威腐败案看,在当下,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这种“垂帘听政”式的腐败,如不彻底改革官员的选拔任用制度——领导一个人说了算,那么,退休官员权力“余温”式的腐败就会屡禁不止。同时,退休后的官员除了组织上反聘从事非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外,其余的都应做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要将权力期权无限延续,不能再借过去的权力所结成的人际关系网出面干预政务及行政事务的管理与决策。要建立退休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强化干部监管,严查干部和退休干部的腐败行为,确保反腐无漏洞,才能消除退休后干部腐败的温床。 反腐要实行干部终身追究制,即使退休颐养天年的“老老虎”、“老苍蝇”也不能放过,得坚决严厉惩处。只有这样,才能对在职的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重权的高官以强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腐败问题蔓延,也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威严,维护我们的党员干部形象,让群众满意,凝聚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