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副厅级)薛华锋受贿案,日前经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薛华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宣判后,薛华锋不服提出上诉,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新华网 6月18日)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掌握了大量资金,是很多人眼里是“香饽饽”岗位。这样的职务,往往“含金量”却很重。正如某知名律师说的那样,“掌握某一个领域的实权部门,权力比较实,腐败的风险就比较大。在那个位子上就有人给你送钱,所以没办法,自己要是没有抵抗力,就防不胜防。”所以,稍微心术不正之人便可以利用职务之便,轻而易举地为自己铺设贪腐温床。 十八大以来,已有27名省部级官员和数百位厅级、处级官员被查,其中包括不乏正部级官员,也有部分要害部门的官员。近期,据媒体公布,四川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今年1月到4月,共受理案件线索1243件,初查739件,立案585件784人。其中,查办大案563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72人(其中副厅级以上10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186件270人。同期内,共侦查终结案件269件352人,移送审查起诉264件345人,挽回经济损失4878.64万元。 在笔者看来,最有机会涉足“职务犯罪”的人群无非就是实权部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据中纪委统计,前几年,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总数的1/3以上,在十八大落马后的27位省部级高官中,就有12人担任过地方行政首脑或党委书记。这些掌权之人利用“优势资源”进行职务犯罪,不仅给国家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和损害,更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目前,党政部门一把手“监管难”,是很多地方的共识,他们认为“一把手”权利大,导致监管方式和监管渠道受限。无可否认,这类人群确实有他的特殊性,但笔者认为, 只要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毅力,以“刮骨疗毒、壮志断腕”的勇气来对待和治理,就没有堵不住监管缺口,没有拿不下的苍蝇老虎。 之前,中纪委就提出了“开箱晒权”的构想,决心要将“一把手”的特权彻底关进制度的笼子,所以,笔者期待着各地能对打出这张“王牌”,运用分权制度、 3D(岗位风查及防控体系建设、进社区进家庭、德的反向测评)监管模式等方式握紧“一把手”,真正让一把手的用人权、决策权和财经权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