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安徽省萧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董超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董超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四十万元。(6月19日,新华网) 1965年出生的董超原系萧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萧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董超充分利用了国土资源局长这个正科级职位,短短三年间共收取现金797万元,另有轿车等物品价值80余万元。 一个小小的正科级局长,想不到进如此猖狂大胆,贪腐金额令人瞠目结舌。以前人们总觉得只有大官才有条件腐败,才有成为“大老虎”的资格,没想到小官受贿也能如此“疯狂”,董超这个科级官员俨然成为了一只“大老虎”。 近年来,诸如董超此类的“小官大贪”现象不断刺激公众眼球,从街道办部门主任到县局局长,再到基层乡村村长书记,众多犯事落马的官员表明,虽然官职不一定大、级别不一定高,但只要手握实权,只需一时的权力无人能敌,一旦思想跑偏,极容易出现吃拿卡要的情况,有一必有二,长此以往贪腐必将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小官职位虽小,却不能忽视,特别是那些掌握了实权的官员,有了权力他们就有了腐败的土壤,因为官员腐败的实质是权力,并非职位。在加强对“一把手”和手握重权的高官的监督同时,对一些“小官”的监管也不能忽视。一些党性不强、经不起诱惑的小官,难保不出轨,只有加强对“小官”的监管,才能更好地降低小官权力滥用的可能,有效预防小官向大老虎蜕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