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一超市门口发生一起殴打老人事件。中年男子刘某酒后到超市准备买水喝时,不满超市门口摆着的一个小摊遂将其掀翻,老人发现后与其理论反遭殴打。事后经查,打人的刘某是三伏潭镇城管大队的临时城管,警方接到报警后已介入调查。(6月18日,中国新闻网)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很是气愤。作为公职人员,竟然酒后在公开场合殴打一名老人,这样的行为实属不应该。 据报道,当时眼看着殴打这位摆摊老人,旁边围观的群众却都不敢报警报,警人系老人的小孙女。经中年男子交代,其名叫刘某,是三伏潭镇城管大队的临时城管。15日,刘某在三伏潭镇一饭店与朋友吃饭,期间因喝了一杯多白酒口渴到该超市想买冰水喝,到了超市门口发现有个摊子摆在超市门口,刘某一气之下将摊子踢翻,这时旁边一位老人上来说理,刘某明知自己理亏一怒之下将老人打倒在地。 据了解,后民警询问证人时,所有在场围观的群众都表示没人敢惹刘某,也不敢报警,怕他日后报复。这是否说明平时刘某就是横行霸道呢?是否在平时执法中就是任意妄为,无人敢惹呢?试问,这样的行为是否是公权私用的典型表现呢? 诚然,适当饮酒有利于身心健康,但是不良的饮酒风气不仅给腐败浪费提供了滋生的土壤,让一些领导干部消磨了意志,更是疏远了干群关系,在当前深入开展群众路线之际,严重破坏了党和群众的鱼水之情。 试问,在这样的反腐“高压线”下,为何屡有少数干部始终不能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依然敢于顶风违纪呢?刘某即使是作为临时城管,虽然没有编制,但借酒打人的行为也实属不应该,这样的事情真是让人大跌眼界,这出闹剧也实属不应该发生。 相信,事后,酒后殴打老人的刘某也很是后悔,但是为时已晚。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酒后打人都没有任何理由,刘某的行为不仅是对自身行为的放纵,还是权力欠缺监督制约的因素在作怪。 既然从事了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应不分是否有“编制”,在此,笔者真心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在工作中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彻底取得反“四风”活动的胜利,真正让群众路线走的更宽,走的更长。 |